朗读
各村党支部(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中央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浙委发[2015]10号)、《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浙纪发[2015]8号)、《关于继续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区委办综〔2018〕13号)的部署,和市委关于今年行政村巡查覆盖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精神,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现就开展驿亭镇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巡查对象
五夫村、袍江村、西陡门村、白马湖村、杨溪村。
二、巡查时间
2018年4月下旬-10月下旬,6个月左右时间。
三、巡查主要内容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四风”问题,重点是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占集体利益的问题;
(二)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合同清理规范、农村私人建房管理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督检查不到位,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
(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五)推进清廉村社建设、“五星达标、3A争创”等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
(六)其它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巡查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办、财政所、农经中心、信访办、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等相关职能办线(站所)配合共同开展,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具体方法步骤:
(一)做好巡查准备。
1、镇纪委会同相关职能办线,广泛收集、梳理分析巡查村有关问题反映;
2、召开村班子会议,传达区、镇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3、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4、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巡查方式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举报监督。
(二)开展实地巡查。巡查工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查找重点工作落实中不严不实等方面问题。
1、设立意见箱,开通网络举报平台、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2、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找村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个别谈话、座谈会对象为村班子成员,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及其他代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主等)。
3、查阅账册资料(重点财务账、工程账、会议记录本等)、现场察看、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巡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分类处置线索。
1、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突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处理和销号管理,并形成一问题一报告。问题清单报区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问题需协调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2、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接反馈给被巡查村党组织,限期督促整改。
3、党员违反纪律的问题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四)严格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突出、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问题,要重点查办、限期办结,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重点打击极个别“划出小天地、对着组织干”的基层干部;对“长期不作为,村庄无变化”,以及“培养不出接班人,不肯培养接班人”的,倒逼问责,督促加快后备力量培养;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要通过媒体曝光、公开通报等形式,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