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土流办[20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18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意见》(虞现农办〔2018〕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制订土地流转扶持细则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区域内家庭承包土地的流转实际情况,结合2018年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程,摸清流转工作现状,明确流转工作目标,落实流转工作措施。乡镇、街道要制订出台相应的土地流转扶持细则,明确流转目标与工作要求,明确流转奖励对象、扶持范围、面积条件、奖励标准、申报验收程序、申报资料与时间要求。流转计划与扶持细则于6月底前报区土地流转办备案。
二、按月上报土地流转工作进度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统一表式进行流转登记台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流转档案。继续实行月报制度,乡镇街道从七月份开始在每月五日前向区土地流转办上报流转进展报表。同时上报流转意向信息。
三、鼓励村集体组织结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落实长效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