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区交发〔2018〕59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上虞区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7日
上虞区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扎实推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开好局、起好步,根据《绍兴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绍市交发〔2018〕73号)的部署,结合《绍兴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决定自2018年8月6日至11月15日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切中要害,直击痛点,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防范风险
1.摸清风险底数。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式方法和程序,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2.确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细化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3.突出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一是突出企业、从业人员、运输装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准入和涉及消防安全法定条件行政审批的源头关;二是突出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船技术状态以及车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三是突出洪涝、强降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四是突出非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作业、市场无序竞争等行为。(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二)消除隐患,落实整改
4.开展隐患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式、程序等要求,企业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清单。(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5.强化隐患整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治理要求,逐项整改销号,做到隐患清零。(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6.严格重大隐患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报备销号要求,各单位应依法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到位。(完成时限:10月15日前)
(三)强化责任,抓实主体
7.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切实承担“百日行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亲自组织制定“百日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保证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人、财、物投入;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落实“百日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基层一线落实“百日行动”措施;一线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百日行动”措施和岗位职责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