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产业提升,全面提高要素生产率,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打造“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奠定扎实基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区“亩均论英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深化和完善企业综合评价制度,全面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更好地发挥企业在转型升级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两级联动原则。全面深化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措施落地,区级部门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分工合作、协作联动,在区级统筹指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开发区)的作用,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深入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2.依法公正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确保企业综合评价数据来源真实可靠、评价过程公正公开、差别化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
3.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稳增长和促转型的关系,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扩大企业综合评价范围,合理深化评价内容和结果应用,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切实增强全区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1.综合评价机制实现全面覆盖。2018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和实际占用土地5亩以上(含)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除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外)纳入综合评价;探索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综合评价。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评价全覆盖;在企业综合评价基础上,开展开发区(乡镇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析,全面推进行业内、区域间对标提升。
2.全要素生产率得到有效提升。到2020年,全面建立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导向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和“亩产效益”领跑者制度。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工业平均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6%以上,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1.75%以上。
3.生产要素配置更加科学优化。各职能部门抓紧出台相关差别化政策,到2018年底,企业差别化水、电、气、土地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差别化企业服务、差别化产业政策引导等机制全面落实,建立完善区域性要素交易综合平台,探索建立用能权、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动企业间要素市场化规范交易。
二、建立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一)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建立完善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结果公开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规上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等6个指标为基础评价指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主,规下企业以亩均税收为基础评价指标,并根据上虞实际需求,适时增设个性化评价指标。根据企业综合评价结果,按行业分成A、B、C、D四类,其中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按《关于全面深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8〕28号)执行,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具体评价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积极推进产业对标评价。结合上虞发展实际以及产业提升需要,统筹考虑发展质量效益,通过对指标权重进行区别设置,制定分产业综合效益指标评价模型,探索对重点传统产业及服务业重点行业开展分产业(行业)综合评价。积极实施分行业“亩产效益”领跑者行动计划,适时发布年度“领跑者”名单。
(三)探索实施区域绩效评价。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绩效评价分析,围绕开发区(工业园区)改造提升试点,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及重点工业园区、特色小镇“亩产效益”进行分区域评价。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全要素指标台账基础上,建立开发区(工业园区)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等6个分项发展指标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