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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虞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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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8〕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上虞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

 

    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进一步夯实“美丽上虞”、“品质之城”建设基础,根据省、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现就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推进大江大河、城镇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完成污水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能力和各类污染源摸排,形成整治项目清单,完成1个工业园区、2个生活小区和3个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试点。2019-2021,分三年,推进17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计划2019年完成9个,2020年完成4个,2021年完成4个。到2021年底,力争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全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度排查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点、线、面、网”结合,系统全面对建成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要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

    ⒈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⒉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⒊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厂)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明污水处理设施有无超负荷、超排放标准运行的情况,污水处理厂尾水是否存在再生利用的可行性等问题。

    ⒋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5.全面查清水产养殖尾水及榨菜腌制废水排放情况,重点查明规模以上养殖主体的池塘、设施大棚、工厂化养殖等尾水是否存在直排现象,是否建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及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等情况,是否落实有效的榨菜腌制废水收集处理措施。

    (二)制订方案

    根据职责分工,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编制专项建设总体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具体为环保局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建设局负责编制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编制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水利局负责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标识整治方案和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试点建设行动方案;乡镇(街道)要编制建制镇总体建设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相关方案需报区治水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1.按照“属地为主、因地制宜”原则,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制订相应改造提升方案,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能得到收集、处理。

    2.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基本建设单元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区块,要结合实际制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3.列入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试点的水产养殖示范场(点),要制定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方案。产生榨菜腌制废水的乡镇(街道),要制定榨菜腌制废水治理方案。

    (三)全面整改

    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对2年内将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条件成熟的必须进行改造;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应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应设置独立的污水排水系统。

    2.全面开展城镇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3.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深入推进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

    4.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加快建设

    立足当前、结合长远,抓紧规划实施一批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着力解决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等问题。

    1.加快实施区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项目建设。

    2.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新建城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3.提高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提高尾水生态化处理设施建设率,建设若干淡水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改造)示范工程项目,以生态养殖、健康养殖为导向,采取先进技术优化养殖模式,减少尾水排放。

    (五)建管并举

    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

    2.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

    3.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设施出水的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出水水质达到排放要求。

    4.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步骤安排

    (一)摸排筹备阶段。2018年,全方位开展排查,全面厘清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各类污染源,形成整治项目清单。

    1.6月底前,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制订建设总体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区治水办牵头组建工作技术组,牵头设计统一排查表格(样式),指导各乡镇(街道)制订排查计划。

    2.7月开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专业调查队伍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开展深度排查。7月底前,全面完成列入2018年建设任务相关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各类污染源排查,制订“一点一策”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实行挂图作战。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和各类污染源排查,全面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排查。

    3.11月底前,在深度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制订整治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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