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管理,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丰惠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区委办〔2018〕40号)精神,结合丰惠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镇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统计认识
统计是实行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的基础,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准确研判经济形势,进行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数据质量高度重视,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统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要努力适应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落实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新举措,进一步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保障能力,更好地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发展和促进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一)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按照《统计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统计工作的牵头办线,组织协调开展统计工作,负责做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日常统计工作及普查、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管理和指导本镇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办线、站所的统计工作。
(二)加强统计力量配备。各办线、站所要根据统计工作任务,进一步配备与之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其中,工业商贸办原则上应配备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及工业、服务业和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专职统计人员;村镇建设办原则上应配备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专职统计人员;农村农业办原则上应配备城乡居民收入、农村工作(经营管理)、农业(粮食)生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全镇住户调查等专职统计人员;党政办原则上应配备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综合统计专职统计人员,其他责任办线职责范围内的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也应配备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三)加强基层调查单位的统计力量。统计基层调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配齐配强统计人员,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统计工作报送流程。各村居(社区)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