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卫计〔2018〕147号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做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现将《绍兴市上虞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2日
绍兴市上虞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是一种近年来新发现的对人类危害严重的肠道致病菌。我国自1987年首次检出该菌,近几年来从人、多种动物粪便及食品样品中分离到O157:H7, 1999-2000年我国东部地区(江苏、安徽交界处)发生了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较大规模的流行,部分病人因发生肾功能衰竭和多脏器损害而死亡。2001年开始我区(原上虞市)作为市级监测点开展腹泻病人和动物宿主监测,尚未报告过确诊病例和暴发疫情。该病病情凶险,危害严重,已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为做好我区肠出血性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的突发疫情控制工作,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肠道传染病综合监测方案》《绍兴市上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防治工作,并将根据疫情变化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1.4工作原则
我区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1.5疫情的分级
根据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本预案将疫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疫情(I级)、重大疫情(Ⅱ级)、较大疫情(Ⅲ级)和一般疫情(Ⅳ级),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Ⅳ级(蓝色警戒):在辖区内发生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疑似病例。
Ⅲ级(黄色警戒):在辖区内发生1~2例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确诊病例。
Ⅱ级(橙色警戒):1周内,本辖区发生3~9例病例。
Ⅰ级(红色警戒):1周内,本辖区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成立绍兴市上虞区卫计局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综合信息组、医疗救治组、疾病控制组、社区防控组、卫生督查组、后勤保障组等六个工作机构组成。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牵头、医疗救治组由医政科牵头、疾病控制组和卫生监督组由公共卫生管理科牵头、社区防控组由公共卫生管理科和局爱卫办牵头,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和财务审计科牵头。
成立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组(防治专家指导组)。防治专家指导组下设病例判定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疾病控制专家组和卫生监督专家组,承担技术指导工作。
3.监测与报告
3.1监测
3.1.1 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全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监测方案》要求开展主动监测工作,保证在第一时间发现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
3.1.2 加强重点地区工作。疫源地涉及的辖区医疗机构及开设肠道门诊的医疗机构要把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纳入日常的监测工作,动态监测可疑病例。
3.1.3 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监测系统,明确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3.2 报告责任人与报告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