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思路,围绕“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标要求,更好落实《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调查复核及动态管理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358号)(附件1)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的政策规定,决定对全区现有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新进行调查复核,建档立册,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的动态管理。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根据现有低保、低保边缘户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进行分类调查复核。调查复核要实事求是,要采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