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总体要求,提振实体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就加快发展工业商贸经济提出如下激励政策。
一、综合实力廿强奖
根据企业当年实际销售、上缴税金、技改投入三个方面实绩和外贸出口、外资引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名牌产品和科技进步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得分,评出梁湖街道综合实力廿强企业,并给予奖励。
(一)主要指标得分(基本分)
(1)销售收入:当年实现销售(以开票数为准)每500万元得1分。
(2)上缴税金:当年上缴税费(以入库数为准)每20万元得1.5分。
(3)技改投入:当年完成技改投入(以财务数为准)每100万元得1分。
(二)其他指标得分(附加分)
(1)外贸出口:外贸出口每1000万元得0.5分。
(2)外资引进:当年每实到外资50万美元得1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当年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4)品牌创建:当年获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分别得2分、4分、8分。
(5)科技进步:当年获国家级(含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8分(复审通过的得4分),当年获省科技型企业称号的得2分,当年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得2分。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7)配合街道“无违建街道创建”、环境面貌综合提升等中心工作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三)奖励分配原则
综合考核实绩排名在1-3名的各奖2万元,4-10名的各奖1万元,11-20名的各奖0.5万元。同时对综合实力考核前十位的企业厂长(经理)授予明星企业厂长(经理)荣誉证书;排名十一到二十位的企业厂长(经理)授予优秀企业厂长(经理)荣誉证书。
(四)参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当年出现严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欠缴各项社会保险金、一次性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伤3人(含3人)以上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新增违法用地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廿强奖评选资格。法人代表(负责人)当年受司法机关处罚的,取消评比明星(优秀)企业厂长(经理)的资格。
二、招商引资奖
1.外资引进奖。对当年新批、当年到资的引进外资项目,每实到10万美元奖励0.4万元(技术外资、增资项目减半奖励);对上一年度结转,本年到资的每实到10万美元奖励0.3万元;历年结转到资的每实到10万美元奖励0.2万元。
2.内资引进奖。对落户本街道来自区外的独资、合资项目,每实到注册资本100万元奖励0.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超过5亿元单体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具体奖励金额由街道三套班子会议商议决定。
3.外贸发展奖。对自营出口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总额取前三名,分别奖励1.5、1、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