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2019年质量提升工作要求,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政发〔2017〕18号)和省、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部署,现就我区2019年组织申报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积极做好项目筛选。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标准化试点项目在行业管理中的示范性、规范性作用,要围绕工作质量提升中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积极筛选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示范潜质的项目,并做好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