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虞政办发〔2018〕63号)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2018年首次通过绍兴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验收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创建绍兴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只限涉及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液氨制冷等三类企业可以申报。
二、补助标准
(一)对涉及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液氨制冷等三类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一般工贸类生产经营单位新申报通过绍兴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新申报通过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
(二)对其他一般工贸企业新申报通过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