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财办建〔2019〕2号
沈德和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区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经费扶持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征询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考核奖励资金是按接入总户数计算的,接入总户数是补助资金的依据。接入总户数计算方法:户籍在该行政村的,一户一宅或一宅多户按一户计算;一户多宅的,按提供合法产权证明,一处按一户计算;户籍不在该行政村的,在该村有房,提供合法产权证明,一处按一户计算;学校、公厕、农家乐、公益用房等一处按一户计算。根据上述政策,新居民居住的不管是承租房屋或自有住房,只要能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均已纳入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