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企业:
为深刻吸取“3.21”江苏盐城响水特大爆炸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切实提高事发状态下的应急能力,根据《上虞区杭州湾综管办化工企业消防应急工作督查方案》要求,新区消防中队对辖内47家化工企业的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就紧急拉动、就近展开、工艺处置、厂区预案流程及操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内容开展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集合站队时间普遍较慢,防护装备配备不齐全。
新区消防中队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拉动的方式对47家企业开展了紧急拉动,拉动过程中,除国邦、科力森、中欣、闰土新材料、贝斯美、凯德、埃克盛、新和成、金冠等9家企业符合集合站队时间要求外,其余38家企业均远远超出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处置时间要求;除国邦、闰土新材料、新和成3家单位外,其余29家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个人防护装备佩戴不齐全、应戴未戴、破损等现象,充分暴露出各企业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紧急出动、人员防护等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就近展开时间较慢,动作不规范。
现场采取不限动作就近利用消火栓出两支水枪操,从检查中充分反映出国邦、闰土新材料、绿科安、新和成、普尔树脂、金科、金冠等7家单位日常训练开展经常、动作迅速、分工明确、防护到位,其余28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空气呼吸器不会佩戴使用、水带破损、展开不熟练、训练不经常、消火栓长时间未清理余水等问题。
(三)人员编配不合理,工艺处置操作不熟悉。
根据随机下达的科目处置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在编配企业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企业消防队)队员时不够严谨,素质能力参次不齐。督查中发现,除林江、解氏、信桥、浙邦、普尔树脂、金科、金冠等7家企业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企业消防队)队员对随机设定的工艺处置流程较为熟悉操作外,其余40家企业队员均不同程度存在熟悉了解却不会操作、人员分工不明确、不熟悉不了解等问题,部分企业队员甚至存在对企业内重大危险生产工艺不清楚的现象。
(四)厂区预案流程及操作要求掌握不全。
通过抽问的形式,对各企业预案流程及应急处置小组设立情况了解来看。除解氏、林江、国邦、闰土新材料、金冠、长征、普尔树脂等7家企业队员对本厂区预案较为熟悉外,其余40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安全主管懂、队员不懂,安全主管懂队员不懂,有的了解却不会操作等问题,充分说明厂区预案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应用。督查中还发现,部分企业甚至片面的认为厂区预案是安环部的事,与其他岗位人员无关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