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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安全和谐健康发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绍兴市、上虞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辖区安全生产目标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杭州湾综管办组织以下活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活动;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3、组织开展日常、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4、深入开展化工行业“六新”改造提升工作;
5、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6、在辖区主要道路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7、组织开展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9、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活动;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
11、组织开展其它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二)企业应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3、组织开展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4、组织开展化工安全摄影比赛活动;
5、组织开展化工行业“六新”改造提升工作;
6、组织开展安全警示、安全生产风险告示及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文化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7、组织开展氛围营造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张贴安全宣传画,发放安全宣传学习资料等;
8、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
9、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