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加快推进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工作进度,提升我区化工产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化工产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特种设备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1日
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特种设备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方案(2019-2022年)》实施,提升化工产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化工产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总体方案,凡列入《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专版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的113家企业,必须在2022年底前达到《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标准(57+5)》中特种设备部分的标准要求。其中,正常投产的企业,《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标准(57+5)》(以下简称《标准》)第19、20、21、22、23、24、25、26、27条原则上应在2020年12月底前达标;遇在建、将建或推到重建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企业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延期理由、应急措施、整改证明等材料,经化工产业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22年6月底。
二、时间节点
按照分批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在用特种设备数量为基础,结合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分批排定企业名单,根据不同时间节点,限期达到标准要求。
1.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较好,且现有特种设备数量较少(少于50台)的化工企业,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达标。
2.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一般,且现有特种设备数量较多(50-150台)的化工企业,需要实施对标提升,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