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抓实抓好中秋节、国庆节前后全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系统安全和谐稳定,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祥和,经研究,决定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校园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要求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近期下发的各项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虞安〔2019〕10 号)和《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按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活动,最大限度消除校园及周边不和谐、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我区教体系统平稳、各谐的环境。
二、专项督查内容
结合系统实际,全面检查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的校舍、消防、食品、教育活动、特殊群体、传染病防控、接送车、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尤其是要抓牢易发、多发、反复发生、未得根治的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1.校舍安全:对校园内建筑、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校园用电用气线路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提早考虑下半年的冰冻雨雪天气,提早做好加固加强工作。确实需要紧急添置硬件的,抓紧和局相关科室对接。
2.消防安全:对照《消防法》规定,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逐一检查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消防教育开展等情况,尤其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应急预案落实等,防止消防责任事故在校园内发生。
3.食品安全:对照新《食品法》规定,着重检查学校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校园活动安全:着重检查校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实战演练情况;学生集中活动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校园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
5.特殊群体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要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女生宿舍。要注意排查学生间是否存在重大矛盾隐患,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现象,做到矛盾摸排到位、线索掌握到位。
6.接送车安全:着重检查上下学时间段管理情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接送车学校接送车管理情况;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7.校园传染病防控:加强秋季防病防役工作,着重检查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和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结核病、诺如病毒等防控工作是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