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区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打好“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经研究决定开展特种设备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
一、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二、专项行动对象及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使用单位设备的登记、作业人员及设备状况。查看是否存在使用非法生产、明令淘汰或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使用超规定参数范围、有明显故障、超期未检、检验检测不合格、未按要求校验(检定)、限期未整改、复检不合格等异常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存在使用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情形;是否存在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及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情形。
2.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检查充装人员资格条件、充装记录、气瓶产权及气瓶全过程跟踪追溯机制等相关信息。查看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未经安全评定的气瓶情形;是否存在充装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经修理或翻新后的报废气瓶情形;是否存在未依法申报液化气储罐等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情形。
三、专项行动重点
1.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启用浙江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系统的通知》(浙市监特〔2019〕10号)要求,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分类评价系统应用进度,推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制和安全责任事故举一反三制等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三项制度情况。
2.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浙市监特〔2019〕9号)要求,以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为重点,全面排查涉及硝化反应装置、硝化物存储、化工产品、LNG、LPG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吊运熔融金属的大型起重机械,电站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等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