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各中小学:
为切实规范我镇中小学招生行为,着力构建科学、 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 和谐”发展,根据虞教体〔201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阳光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守招生原则,大力推行阳光招生
1.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全面统筹入学需求,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班级规模,确保常住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
2.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招生前明确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招生计划、报名时间等信息,并通过校园网、张贴招生通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告招生结果,招生后及时把招生数量以及新生名单通过教育信息网或校内宣传窗、告示栏、校园网等途径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咨询电话:中学89286927,小学82537690
3.严禁公办择校,实行免试入学。2019学年起,继续实行适龄少儿按规定施教区入学。
二、严格招生办法,大力完善招生机制
1.施教区划定。施教区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必须100%招收入学。各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施教区招生:
(1)驿亭镇中学施教区为全镇所有行政村
(2)驿亭镇中心小学施教区为以下8个行政村:新驿亭村 西陡门村 春晖村 五洲村 五好村 联桥村 五夫村 鲁溪闸村
(3)横塘小学施教区为以下4个行政村:新横塘村 新杨梅村 杨溪村 二都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