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精神,为加快推进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提升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到2022年,全省每年高质量推动2000项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各市、县(市、区)根据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围绕“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等领域,结合地方特色和发展方向,高质量推进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
二、评价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评价范围。各市、县(市、区)。
(二)评价内容。实施产业化专利数量、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产业化效益等三个方面的完成情况。
(三)评价方法。采用定量评价方式,总分为100分。
1. 对市、县(市、区)分别进行评分。
2. 评价指标为新立项备案产业化专利数量、目标任务完成比例、平均每项发明专利资助经费额度、平均每项发明专利新增产值、平均每项发明专利新增利润,共5个指标,每个指标的权重为20。
3、各市评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各县(市、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三、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