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机关各办(中心):
为加强梁湖街道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有激情、敢担责、重实干、守纪律”的梁湖铁军,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部分内设机构中层职位进行选拔调整。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拟选拔调整职位
本次拟选拔调整的中层岗位9个。其中提任中层正职 2个,为村镇建设办主任1个,农业农村办主任1个,提任中层副职 4个,为村镇建设办副主任1个,工业商贸办副主任1个,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2个;平职交流1个;免职2个,为党政综合办主任1个,工业商贸办副主任1个。
二、任职条件和选拔范围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同时,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双一流除外);提任中层正职的,应任中层副职满一年;
3.年龄一般在男50周岁、女47周岁以下;
4.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工龄、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公布之日。
三、选拔方式及程序
本次选拔中层干部采用直接选拔方式进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布方案。通过一定形式公布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2)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党工委组织。民主推荐应同时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综合分析,相互印证。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本单位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数一般需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确定考察对象。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防止简单以推荐票取人。确定考察对象前,应征求街道纪工委意见,纪工委意见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