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起草背景
1.2019年8月11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为了最美夕阳红—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民生事之“老有所养”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保障和为老服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
2.去年底和今年初浙江省和绍兴市分别下发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和《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6号),对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明确了相关政策和要求。
3.结合我区实际,很有必要未雨绸缪。截至2018年底,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91207人,占全区总人口(722267人,不含沥海镇)的26.5%,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28941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9%。按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人口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超过7%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区远远高于老龄化社会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国、浙江省、绍兴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分别为17.8%、15.3%、25.5%。
4.今年8月,陶关锋书记专题调研我区养老工作时指出:养老服务事业应成为建设品质之城、倡导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
二、制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