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委办综〔2019〕2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有序推进全区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确保整治成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虞区电镀行业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两区”管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电镀企业对照《上虞区电镀行业整治提升验收标准》的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切实可行的整治提升方案,报区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和所在地乡镇街道、“两区”管委会,2019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需要实施新建厂房或厂房推倒重建的可适当延后,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