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李永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探索小微企业园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观现状,我区小微企业园需求确实比较突出。近三年新增小微企业8000余家,小微企业对发展空间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比较突出,以及工业园区的整合提升,“低散乱”小微企业的整治,引导、倒逼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已经形成普遍共识。不过我区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基础条件尚可,早在2004年-2008年我区建设标准厂房204万平方,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标准厂房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提供了保障。同时我区小微企业园依托产业集群,形成了独有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形成了管理机构负责运行,政府主导、企业开发、协会管理等多种运行模式。
自去年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全面铺开以来,我区经过积极努力被确定为全省20个财政专项激励的实施主体之一,这跟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分不开。在《上虞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方案》(虞政办发〔2018〕213号)中明确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布局小微企业园;同时积极开发利用闲置用地、闲置厂房和存量标准厂房,结合园区定位和产业特色,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小微企业园(两创园),按照“退散进园、退污进绿、退低进高、退劣进优”的原则引导小微企业向工业园区规范集聚发展,并对小微企业园实行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