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区交发〔2019〕67号
区运管所、公路段、交警大队:
根据全市开展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上虞区开展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19年12月25日
上虞区开展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9·28”“10·10”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客货运市场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等行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运安全保障工作,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绍市交发[2019]99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联合整治行动,在前期联合打击的基础上,全面摸清我区重点车辆底数,提前消除事故隐患;精确掌握运输市场动态,科学开展分析研判;精准实施打击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滋生蔓延,促进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护公路桥梁设施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全面摸清底数。摸清辖区内登记上牌的10座以上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底数,逐一核实信息;由运管、公路部门排摸近三年来有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外地市籍10座以上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信息,交公安交警部门比对,收集今年10月份以来3次以上进出辖区的嫌疑车辆信息,梳理违章高发时段;摸清辖区内非法营运、超限超载易发区域、时段,逐企逐车逐一建档。重点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未经备案开展10座以上客车租赁业务、租赁客车非法从事客运包车经营、未经许可从事客运站经营等的非法营运行为和违法超限超载严重区域、路段,特别是“百吨王”、超限100%以上以及遮挡号牌等违法运输车辆驻点区域、途径路段等高发区。
(二)全面分析研判。成立研判小组,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信息研判工作专班。根据高速出入口卡口数据和车辆登记信息,对摸排掌握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对本地籍车辆逐车逐单位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管,对外地籍车辆和违章易发区域利用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开展动态信息分析,形成工作专报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打击整治提供线索信息。
(三)开展预警预防。对前期摸排掌握的重点监管车辆开展主动预防管理,通过短信群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员开展政策宣传、法规宣讲,促使车辆合法合规运行。特别是要对春节期间企业自行组车送返员工情况进行摸排,并主动上门服务指导,消除源头隐患。
(四)实施精准打击。依据前期摸排汇总的数据信息,梳理制定整治工作清单,明确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时段、重点嫌疑目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整治工作小组,实施精准打击,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三、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自2019年12月17日开始,至2020年3月16日结束,分摸排部署(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9日)、集中整治(2020年1月10日至3月6日)、总结提高(2020年3月7日至3月16日)三个阶段。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上虞区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何柏樵、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姚铭华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谢以凡、郑巨江、沈崇华,区公路段夏建江、区运管所王晓晖、区公安交警大队柯峰、董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运管所,由王晓晖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