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辖区各企业:
随着春节的临近,企业面临停产复工等环节,职工流动性加大,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确保度过一个欢乐、和谐、安全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现就做好春节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岁末年初,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企业务必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突出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抓好落实,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开展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
岁末年初正值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诱发各类事故的因素多而复杂,极易发生各类事故,为确保当前生产安全,杭州湾综管办将组织一次春节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各企业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综管办开展的百日安全综合攻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节日前后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企业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各部门对车间、仓库、罐区、设备、设施、电气、管线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专人整改,并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隐患汇总表按时上报杭州湾综管办应急管理科片区监管员,同时将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绍兴市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三、突出重点,落实安全措施
一是落实检修期间安全措施。春节期间企业一般会安排设备设施的检修,1月24日至30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检修,其余时间可以安排检修。各企业在实施检修前,要分析评估各种危害因素,制定严密的检修实施方案,明确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实行外包的,要按照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虞园区[2012]46号)、《上虞区化工企业承包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虞政办发[2018]253号)要求,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等进行严格管理。
二是落实建筑工地安全措施。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合理安排和调整节假日前后的施工计划和建设工程进度,不断改进和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结合冬季施工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积极做好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触电及防雪灾、防冰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事故防范工作,杜绝“三违”行为。春节期间在建工程应停止施工并建立春节工地值班制度,在停工和开工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