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绍兴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中有关我区生猪养殖污染问题的整改,减少非洲猪瘟疫情和猪周期导致的上虞区生猪产能大幅下降和生猪价格屡创新高的影响。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9〕69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9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