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设计〔2020〕4号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体育会展中心广场大屏幕安装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华升建设集团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内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体育会展中心广场大屏幕安装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区体育服务中心。
三、项目实施地址: 上虞区体育会展中心广场,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上虞体育会展中心广场安装高度为15.86米的户外火炬型LED大屏幕一座。其中智能弧形旋转LED全彩大屏幕约147.5平米,火炬型钢结构支架约20吨,钢筋混凝土基础约192立米。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83.70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