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梁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利奇马”台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村(居)、社区: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前期各村(居)、社区上报的“利奇马”超强台风受灾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损住房数等指标,现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为解决“利奇马”超强台风受灾群众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性生活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修复、救灾工作经费等方面,不得用于与自然灾害无关的困难群众救助。

    二、资金申报的标准

    (一)紧急转移安置八口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

(二)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

(三)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

(四)一般损坏房屋户;

       (五)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口。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于家庭条件好、自救能力强的受灾人员一般不进行救助。

    三、资金申报、审批流程

(一)家庭申请。受灾家庭向村(居)、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注明家庭基本信息、灾害损失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等方面内容。受灾家庭因特殊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二)村级评议。村(居)、社区组织人员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灾害损失情况、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经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在村(居)、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社区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社区将民主评议、公示情况等材料提交街道审核。

     (三)街道审核。接到村(居)、社区提交的材料后,街道及时组织力量对申请救助家庭情况进行核查,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四)区级审批。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上报的材料后,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四、资金发放管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212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