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鼓励推动优质工业项目引进,体现土地要素差异化配置,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用地出让价的意见》(虞政发〔2019〕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地价差异化事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产业导向。项目属我区重点培育的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和谋划的电子化学材料、氢能源、通用航空产业范畴以及属“链长制”明确的特定区域的重点发展产业,符合落户地准入条件和产业发展导向,用地出让起始价可下降4万元/亩。
二、鼓励引进优质企业。项目属世界500强企业(三年内)、大型央企投资的,用地出让起始价可下降5万元/亩;项目属大型国企、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三年内)、国内外上市公司(包括港澳台)投资的,用地出让起始价可下降3万元/亩。
三、鼓励创新人才项目。项目属“国千”、“省千”、“绍兴海内外英才”、“娥江英才”等人才或团队投资的,用地出让起始价可分别下降5万元/亩、4万元/亩、3万元/亩、2万元/亩。
四、鼓励引进外资。项目引进实到外资亩均在10(含)—15万美元、15(含)—20万美元、20(含)—25万美元、25(含)—30万美元、30万美元及以上的,用地出让起始价可分别下降2万元/亩、3万元/亩、4万元/亩、5万元/亩、6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