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印发《汤浦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公共卫生事业,创建优良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度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现将《汤浦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汤浦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是为了提高我镇卫生水平,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镇村环境,提高全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宜业现代小城”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现根据《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开展爱国卫生专项整治,建立爱国卫生长效机制,确保我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爱卫会的检查考核,切实提升我镇城镇建设品位。

二、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

1.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职责。

2.成立机构,召开动员会议。成立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对照《汤浦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召开创建工作的动员会议。

3.舆论引导,加大宣传造势。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宣传办线(站所)整合资源开展主题系列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中来。

(二)初步整治阶段(2020年6月1日—12月31日)

1.各相关部门对照《汤浦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任务分解表》职责分工,分别完成九大指标资料收集和本块汇报材料撰写工作,同时,完成2019年以来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分项目做好档案目录。

2.根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六小”行业、建筑工地、河道水体等场所为重点的环境卫生专项、综合整治活动。

3.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春季灭鼠、春夏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及各类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三)整改提高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市、区爱卫会调研、暗访、评估反馈的意见,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巩固提高。

(四)巩固发展阶段(2022年)

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管理措施,随时接受全国爱卫会的暗访检查。

四、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是全面改善基层卫生医疗条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新农村建设、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有效载体;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认清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成立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十组(组织管理组、健康教育组、环境卫生整治组、环境保护组、病媒生物防治组、食品安全组、疾病预防控制组、相关单位卫生组、村级卫生组、镇容执法组),全力推进创建工程,把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司其职,从人力、物力、财力和行政措施上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落实制度,强化管理

在整治和创建过程中,坚持建设和管理并举,对涉及的村、企事业单位要健全管理责任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完善考核办法,不断加强检查、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卫生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动态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卫生镇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增强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

 

 

附件:汤浦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汤浦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任务分解表

组别

组长

具体负责人

工作任务与标准

(一)

 

朱艳艳

高纯冰

干庆华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

2.建立健全镇爱国卫生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确定工作人员及职责。

3.根据需要,落实创建活动经费和农村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等专项资金。

4.制定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准备和收集创建过程中所需各种文件、资料,并做好相关创建档案归档工作。

5.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时间和责任区。

6.对各小组的各阶段的工作,对照任务、时间和分工要求进行检查督促,提出整改措施。

7.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8.做好迎接上级爱卫会的考核检查。

9.及时协调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204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