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综合执法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决定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查处无照经营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积极引导经营者办理许可证照,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底止。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行为:无需取得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涉及食品药品、餐饮服务、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监管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其他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对象:存在危害人体健康、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照小作坊、小加工厂以及无证照电商微商的线下经营场所等。
(三)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商贸集聚区、闲置出租厂房、学校周边、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所(分局)按照区局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整治阶段(5月21至11月30日)。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职能,结合日常监管开展拉网式检查,认真清理,不留死角。
(三)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区局组织定期督查并通报,查漏补缺改进提高。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