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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7日
上虞区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全区“2+5+9+N”高质量平台体系打造战略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2019-2022)意见》(区委办〔2019〕128号)、《上虞区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区委办〔2019〕127号)、《绍兴市上虞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虞安〔2019〕13号)等文件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及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试点对象
梁湖街道金顺小微企业园。
二、总体要求
以夯实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园区安全生产整体面貌为目标,以建设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体系为重点,为全区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供可复制、可操作的样板。
三、试点内容
突出属地、业主、企业三方责任,高标准实施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9个标准化”管理体系。
(一)突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节点,强化属地责任
1.严格规划配套,推行源头管理标准化。属地政府要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园区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保证与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的安全防护距离;优化园区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宿舍、商店、食堂等生活配套,水电气等市政管网及会务、商务、仓储、物流、研发等生产服务性配套设施,优化外部环境和绿化覆盖,打造“美丽园区”;建立园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园区厂房租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入园企业项目准入报批制,严禁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项目入园,严控本质安全低下和与园区功能定位不匹配的项目入园。
2.严格监管服务,推行双重管控标准化。属地政府要坚持“监管+服务”模式,在园区管委会框架内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一定数量专职人员进驻并实体化办公;建立园区数字化安全生产监管和消防管控平台,在园区醒目位置设置园区企业和功能区域分布图,加强安全生产违法案源管理,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实行线上线下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定期为辖区企业提供安全巡查、隐患反馈、指导整改、闭环管理和安全培训、预案修编、逃生演练等集成化服务,补齐安全监管短板。
3.保障事后处置,推行应急救援标准化。属地政府要制定并实施园区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手册,梳理明确园区企业风险点和使用危化品的性状等重要信息,组建不少于1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分别进行不少于1次的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设置不少于1个的微型消防站,按照覆盖面积,配齐配足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应急物资,必要时可配备应急救援车辆,提高事故救援的机动性和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
(二)突出建设、租赁、自治三个环节,强化业主责任
4.严格硬件保障,推行设施建设标准化。各厂房业主要保证出租厂房结构安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保持必须的防火间距和消防救援操作场地;厂房不得使用木质材料作为承重构建,内部不得采用泡沫夹芯板、木材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分隔;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多层结构厂房必须安装一键式火灾声光报警系统,报警信号必须覆盖所有楼层,其中劳动密集型企业所在的楼层的通道窗必须安装逃生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