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快“一江两岸”金融机构集聚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一江两岸”金融机构集聚的若干政策
为大力实施“拥江西进”城市发展战略,加快“品质之城”建设,提升“一江两岸”金融机构集聚度,增强城市功能,繁荣城市经济,现就加快“一江两岸”金融机构建设,加大文创(科创)支行引进力度制定如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场所在“一江两岸”核心区域的新设(含迁入)金融机构。“一江两岸”核心区域位于曹娥江西侧,东至鸿雁路,南至五星路,西至曹娥江故水道,北至江西路。
二、激励政策
(一)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
1.区外银行新设立分行的,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新设立一级支行(县域法人机构除外)的,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设立文创、科创等新型支行(以金融许可证名称为准)的,再增加奖励 50 万元。
2.区内银行新设立支行(分理处)的,一次性奖励 30万元。设立文创、科创等新型支行的,再增加奖励 20 万元。
3.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购买营业办公用房,给予每平方米 1000 元装修补助,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租赁营业办公用房,给予每平方米600 元装修补助,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