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成效标准》,通过100天左右时间的集中攻坚,因地制宜开展上浦镇农村“空倒房”整治,不断优化村庄功能布局,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二、工作程序
(一)“空倒房”摸排
由行政村、联村组负责对“空倒房”进行全面细致摸排,做好一户一档,交由村镇建设办整理汇总。
(二)房屋权属分析
由村镇建设办、国土所、联村组和行政村主要干部组成房屋权属分析工作小组。根据“空倒房”摸排情况表,逐一对房屋权属进行分析。
(三)整治工作实施
通过房屋权属、质量评定综合分析,科学确定整治方案,与“空倒房”所有人签订相关协议后,组织实施拆旧或修缮改造。
三、政策措施
(一)类型分类
对空倒房细化分类,分为“有合法产权或权属来源空倒房”和“违建空倒房”两种类型,其中“有合法产权或权属来源空倒房”细分为“有墙倒屋基”“有墙有屋顶”两种类型。
“有墙倒屋基”空倒房和“违建空倒房”必须拆除。
“有墙有屋顶”空倒房原则上必须拆除,由村与农户签订拆除合同,影响村庄规划建设、公共安全、村容村貌的“有墙有屋顶”空倒房必须拆除;“严重影响公共道路等公益设施或严重影响整体拆后利用的部分闲置农房”原则上必须拆除,由村与农户签订拆除合同。
(二)资金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