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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虞应急〔2020〕46号)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持续深化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防控工作,决定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排查治理,推进前两轮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发现的问题隐患深入整治到位;全面排查生产、储存液氯、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化学品和涉及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深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确保重大危险源风险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行;坚决遏制危化品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液氯企业排查治理。对照《液氯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1),全面开展液氯生产、储存企业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液氯企业贮槽厂房密闭情况,泄漏报警装置与吸收系统联锁情况,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完好情况等,11月底前明确隐患清单,12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二)开展涉及硝化工艺企业排查治理。对照《硝化工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1),再次核实辖区内涉及硝化工艺企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核实反应风险评估、全流程化学品热安全评估完成情况、自动化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及涉及硝化危险废物储存、处置情况,11月底前明确隐患清单,12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深度排查治理。对照《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1),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罐区、仓库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情况,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有关监测监控数据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情况,每一处重大危险源明确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包保管控责任的情况,5至6月份开展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11月底前明确隐患清单,12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四)开展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企业深度排查治理。对照《氯酸钾、氯酸钠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1),开展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企业深度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氯酸钾、氯酸钠等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储存其他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化品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治理,11月底前明确隐患清单,12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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