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区安委会《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虞安〔2020〕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丁宅乡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坚持“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小康增色、为治理提效”的安全生产工作导向, 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重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促进我乡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对标建设“重要窗口”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遏较大、控总量、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为目标,到2022年底全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保持“零增长”,不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亡人等事故,重点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立体化监测、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责任办线:宣传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两级干部为重点,带动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利用周一夜学,定期开展全乡机关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2020年底上虞电视台对“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行轮播,届时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企业安管员进行观看,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乡宣传工作重点,举办至少1次专题宣讲。积极向区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送宣传稿件,同时不断深化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宣教内容进农村文化礼堂,2020年底覆盖30%以上、2021年底覆盖75%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2020年底全乡行政村设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覆盖50%以上、2021年底覆盖75%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建立安全生产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并落实普法责任,定期开展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
(二)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责任办线:工业商贸办、人武线、村镇建设办、农业农村办)
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总体要求,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防范防控、应急救援体系,强化企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和政府部门精密智控合力,推动全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建立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客货车驾驶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高风险设备设施(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建筑工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附着式提升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等)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数据库。
2.组织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风险摸排,建立施工人员、特种设备、特殊工艺等数据的在线监测。
3.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完善综治网格员排查的信息反馈和闭环办理机制,形成网格精准监管制度。
(三)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责任办线:工业商贸办)
通过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全面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智密防控、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乡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达 100%,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100%,“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率达100%,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1.精准排摸梳理出全乡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建立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数据库,进一步摸排涉及“三场所三企业”、“三类企业”(厂中厂、租赁厂房、“三合一”)的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并做好各项安全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较大事故发生。
2.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一是推进企业对标整治,对照《上虞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联合整治通用标准》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改变企业安全生产基本面貌;二是推行企业现场“准4S”管理,紧盯“脏、乱、差”,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要求,推行“准4S”管理,打造美丽企业。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在前期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强化部门协同作战,统筹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一是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到 2020年底,组织开展“三合一”企业消灭战,督促企业开展相邻安全因素辨识,规范整治企业消防通道,应急设施等。二是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违法建筑(厂房)、违章搭建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摸清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底数并形成清单;到 2021年底,彻底消除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三是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房产、土地)出租用于生产制造加工类小微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摸清集体资产(房产、土地)对外出租情况并形成清单;到 2021年底,涉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集体房屋、土地一律不得对外租赁。四是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和管道、客货两用电梯等,集中打击一批“三非”、“两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到 2022年底,“三非”、“两超”基本得到消除。
4.全面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素养提升培训,依法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要求。2020-2022 年,组织开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办线:消防线)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强化源头管控、精准治理和体系保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1.持续推动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彻底摸清工业企业隐患底数,重点整治工业企业火灾管控不到位、设备维护不到位、电气设备检修不到位、消防设施配置不达标、消防通道不畅通、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2.深化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组织基层力量复查登记出租房(民房),对发现的隐患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同时依法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3.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进行标准化管理。以木结构或砖木结构且用于居民生产生活的民居类文物建筑为重点,集中排查电气线路及设备隐患、生产生活用火、违规燃香烧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及安全管理松懈,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建立民居类文物建筑“一库一图一清单”消防安全档案,实施分色分级监管。2020年,实现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建档率20%以上;2021年,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建档率50%以上;2022年,实现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建档率100%。
4.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盯紧农村新兴产业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特色小镇、小微企业、村办企业、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美丽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