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辖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领导批示、指示及区委区府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虞安办[2021]3号、虞应急[2021]5号等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区内外多起事故教训,特别是“1·4”衢州巨化集团氟聚厂发生的中毒事故,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各类重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内容如下:
一、检查整治范围
以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涉及氟气、氢氟酸、氯气、光气、氨气等毒性气体的企业,同时覆盖金属冶炼、电镀、印染、危化品使用等一般工贸企业。
二、检查整治重点
(一)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自查,发现隐患是否整治闭环;
(二)有毒物料尾气处理设施是否经过正规设计,是否建立操作规程并正常运行,尾气排放监测仪表是否与排放物质相匹配;
(三)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设置是否满足规范,是否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是否设置独立的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并落实 24 小时人员值守;
(四)重大危险源管控是否到位,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是否 24 小时处于投用状态;
(五)设备管理维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带病运行、超期服役,是否对设备设施采取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边生产边施工作业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作业方案,是否严格控制涉毒、涉爆作业场所人数,是否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做好现场监护和装置运行监测;
(七)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严格作业许可票证审签流程,在实施特殊作业前是否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确认安全作业条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作业人员是否掌握作业安全风险及应急措施,企业管理人员是否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八)外来承包商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外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现场安全交底,是否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九)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是否按岗位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现场处置预案,应急设备实施是否完善,应急物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一线员工包括外来人员是否具备基本应急处置能力;
(十)是否建立相邻企业应急联动机制,出现紧急停车、异常排放,是否及时分析可能对周边人员、环境的影响;
(十一)危化品企业“二道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未经批准、未经培训等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是否严格管控实厂区人员;
(十二)特种设备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强制更新,是否定期检测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十三)建筑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消防应急人员、物资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管网口径、消防水流量、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消防通道是否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