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市监〔2021〕18号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是人们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易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设备,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才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照要求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应工作,使用单位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工作。为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避免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发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实施,具体如下: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A);
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R1);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Q1、Q2);
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N1、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