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办线、企事业单位:
《上浦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报送:区消防大队
上浦镇党政综合办 2021年1月11日印发
上浦镇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上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全镇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瓶装 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电器线 路铺设是否规范、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经营户(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
(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I月8 日前)
由镇消安委牵头召开工作部署会,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月9日至2月28日)
各相关办线、站所、行政村对照整治内容对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家发放《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详见附2),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及隐患清单,并填写《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检查表》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3、4),每日报(附件3、4)至镇消安委办公室 (联系人:杭佳妮,联系电话:13757525130)。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1年3月Ⅰ日至3月31日)
各相关办线、站所、行政村要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做到整治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确保重点隐患整治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层面成立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消防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业、村镇建设、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分管领导及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综治办,由葛浩良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以讲政治的高度将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对消防安全工作紧抓不放、严抓不松、常抓不懈,切实推动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中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