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办〔2020〕4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1+9”扶持政策兑现资金快速落地,优化兑现流程,提升兑现时效,提高资金绩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1+9”扶持政策快速兑现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我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9”扶持政策所明确兑现和范围。“1”,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9”,即人才、工业、科技、农业、服务业、开放型经济、建筑业、文化、金融等九大类政策。
二、工作目标
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9”扶持政策兑现落地全面加速。对需年度结算兑现的政策,原则上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兑现;对产业集群、创新成长型等涉及汇算清缴的,3月底前完成预兑现,原则上7月底前完成结算工作。对当年兑现的政策,能即时兑现的即时兑现,不能即时兑现的可采用预兑现、按比例兑现等方式加快政策落地。对政策中另有兑现时限约定的,按照具体政策要求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组织申报。次年兑现的政策,在次年第一个月内组织申报受理完毕;当年兑现的政策,在执行期开始的15日内组织申报受理完毕;有明确申报受理期限的,从其规定。对获奖、认定类项目,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获奖、认定文件直接落实兑现。探索实施网上申报,开通网上申报通道,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逐步扩大网上申报兑现范围。
(二)简化审批流程。对需要经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可通过资料评审、网络评审、远程评审等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验收的项目,由牵头部门确定统一的验收时间和验收方式,实行综合验收;对涉及企业综合评价的,应用隔年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对涉及工业R&D(研发投入)统计的,应用上年度企业申报数据;对年初有预算安排的普惠性产业政策,由各主管部门直接落实兑现。
(三)压缩流转时间。压缩公示时间,主管部门对政策兑现公示时间统一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预兑现的政策项目,可先不予公示,待政策结算时再行公示。简化部门流转,对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的审查,统一由财政部门征求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意见,相关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结果;对涉及重复享受事项的审核,由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