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虞防控办〔202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虞防控办〔202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市防控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筑牢“人物并防”、监测预警、集中管控、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健康宣教“六道防线”,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冷链物防闭环管理,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确保疫情风险点不发生失管漏管,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继续交出防疫高分报表。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1.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与省内外口岸信息和工作协同机制,健全入境来浙人员“提前知、提前控、全程知、全程控”管控机制,严防病例输入。落实境外主体企业和项目的主体责任,严防相关人员带疫返虞。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满前必须由两个以上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平行检测,并规范做好隔离观察期间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系统查找入境人员管控中存在的漏洞,清单式列出隔离场所管理的风险点,表格化推进整改落实。
2.严格抓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按照“三清一管好”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网格员、企业的作用,建立区级领导分包镇街、镇街干部分包村社、村社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机制,精准摸清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扎实做好人员线索摸排、信息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辖区企业省外员工春节期间尽量留在本地,尽可能减少远距离流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中、高风险地区、高风险行业来虞返虞人员漏查漏报、漏管失控。
3.严格按照规范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按照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要求,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我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知情和自愿的原则上,力争做到应接尽接,筑牢免疫屏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组织动员,提高重点人群接种率;按照“谁组织上报、谁负责落实接种对象”原则做好接种组织工作,统筹安排接种进度,压茬推进,确保在 2月5日前完成紧急接种工作任务;落实免费接种政府统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全面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防控措施
4.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坚持从严查控,切实降低公共场所传播风险。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省疫情防控办〔2020〕135号)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控规定。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各类娱乐场所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5.严格抓好校园疫情防控。进一步抓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压实属地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登记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进度,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引导师生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在回家及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指导其做好自我防护,切实降低校园传播风险,保护师生健康。
6.严格加强医疗机构防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加大院感防控培训和督查力度,严防医院内疫情发生和传播。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确保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落实发热患者信息化闭环管理,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严格住院病房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加强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做好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加强对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店的监管和指导,不得接待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人员,并引导其到正规发热门诊进行筛查,做好发热人员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