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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长三角区域(绍兴上虞、阜阳临泉)新生儿落户业务“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21年5月1日
长三角区域(绍兴上虞、阜阳临泉)新生儿落户业务“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实现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不断拓展数字化改革在公安户籍管理领域的应用场景,有力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效能,根据长三角区域跨省户籍业务通办发展规划,经友好协商,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按照先行先试、稳步推进的原则,在绍兴市上虞区、阜阳市临泉县两地试点开展新生儿落户业务“跨省通办”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通过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新生儿落户业务就近受理、异地办理,切实提升户籍业务“跨省通办”效能,推动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和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开展新生儿落户业务“跨省通办”的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全面推行新生儿落户业务“跨省通办”,实现无差别受理。
三、试点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4月底前)。就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工作开展系统性调研,掌握业务对象群体底数,研究确定办理流程等具体业务细节,完善办件流转平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切实做好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试点推行阶段(5月底前)。在绍兴市上虞区、阜阳市临泉县内的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全面推行新生儿落户业务“跨省通办”,通过社会面广泛宣传以及“点对点”主动告知的方式有效提升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业务受办理率。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底前)。全面回顾前期工作经验,总结分析问题不足,对应整改优化,并将“跨省通办”向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等事项进行拓展,实现新生儿落户业务“跨省通办”举措的提质扩面、迭代升级。
四、业务流程
1.业务申请:由申请人的监护人申请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填写“跨省通办”业务申请表及告知承诺书,并向受理地窗口提供拟落户地户口簿、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2.材料初审:受理地窗口(A窗口)对群众递交的业务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办理条件的进入采集收件流程;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3.采集收件:由A窗口将已经初审的业务材料采集上传,通过办件系统将办件申请以及相关材料推送至户籍地窗口(B窗口),并通知B窗口及时确认。B窗口要在10分钟内对系统推送的办件信息进行确认,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