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确定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等三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的批复》(温市编〔2017〕33号)精神,设立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含强排泵站)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参与相关水利专项规划编制;协助工程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申请等工作。
(三)负责工程项目用地(用海)及相关配套用地(用海)的手续申报,协助各乡镇(街道)开展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管理、招投标及相关合同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六)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工程移交。
(七)负责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创新研究。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民办公助”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和督查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化、保密、机要、档案、考勤、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信息、宣传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重要批示件;参与项目招投标和建设工程的廉政工作。
(二)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