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春暖甬动•你买单我助力” 关于发放宁波第二轮电子消费券的告知
朗读
经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8月27日20:00开始发放宁波第三期第二轮电子消费券,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本轮宁波电子消费券申领人员为全体在甬人员(包括域外来甬人员)。
2.本轮宁波电子消费券于8月27日20:00开始发放,消费者可从“云闪付”、“支付宝”、“口碑网”首页专区入口进入“宁波消费券”页面,点击申领。
3.本轮宁波电子消费券用户可以在“云闪付”、“支付宝”、“口碑网”渠道各随机领取一张通用券或餐饮券。
4.本轮发放宁波电子消费券共计1100万元,分为通用券、餐饮券、老外滩步行街消费券。
1)通用券。面值分别为10元、25元、50元,须在线下商户消费使用。价值10元消费券,消费满50元可抵用;价值25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抵用;价值5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抵用。
2)餐饮券。面值统一为50元,消费满200元可抵用,须在线下商户消费使用。
3)老外滩步行街消费券。面值分别为:20元、40元、80元、200元。价值20元消费券,消费满50元可抵用;价值40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抵用;价值8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抵用;价值200元消费券,消费满500元可抵用,须在线下指定商户消费使用。
5.本轮通用券、餐饮券、老外滩步行街券从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消费券上有标注使用起止时间),逾期作废。在“云闪付”、“支付宝”、“口碑网”领取的消费券须在各自的支付渠道兑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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