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正文

关于印发《浦江县人民政府文艺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人民政府文艺奖评奖办法》已经县政府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

               浦江县人民政府文艺奖评奖办法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浦江优秀的文化传统,繁荣文学艺术创作,鼓励出精品,出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政府文艺奖是本县文学艺术创作的最高荣誉奖,县内单位、组织及公民都有权申报。
    第二条  政府文艺奖评奖的门类为:文学、书法、美术、戏曲、摄影、音乐、舞蹈、曲艺、电影、电视、雕刻工艺作品或文艺理论文章等。
    第三条  政府文艺奖采用量化记分、累计积分的办法,积分在200分以上者均可申报。
    评分的量化标准为:
    1、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文艺书籍记200分;文化部和中国文联所属协会主办的各类展览(演出)、比赛中入展或入选的作品记100分,获一等奖加记200分,二等奖加记150分,三等奖加记100分,其它奖类加记50分。
国家级文艺书籍、报刊发表作品记100分,非文艺类专业书籍、报刊发表作品记50分。
    2、省级出版社出版文艺书籍记150分;省级文化部门和省文联所属协会主办的各类展览(演出)、比赛中获一等奖记100分,二等奖记80分,三等奖记50分,其它奖类记40分,入展或入选记30分。
   省级文艺书籍、报刊发表作品记30分,非文艺书籍、报刊发表作品记10分。
    3、市级文化部门及市文联所属协会主办的各类展览(演出)、比赛中获一等奖记50分,二等奖记30分,三等奖记10分。
    4、县级文化部门及县文联所属协会主办的各类展览(演出)、比赛中获一等奖记30分,二等奖记20分。
    5、作品发表的书籍、报刊均应系国家正式发行或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的出版物。
    6、同一作品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审报。
    7、境外刊发、展览(演出)获奖记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四条  申报者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作品、入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明发表(展出)、获奖的时间、地点、举办单位、奖级设置等有关参评作品的所有材料。
    第五条  政府文艺奖为年度奖,每年评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次年4月底前。获奖者发给荣誉证书、奖金。
    第六条  县人民政府成立政府文艺奖评奖委员会,负责本奖申报资格审查和评定。
    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评审具体事宜由县文化局负责实施。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浦江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ujiangxian/20210606/29017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