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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6 浦江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平安浦江”的战略部署,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2、工作目标。从2005年起,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我县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建立以 “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食品产业基本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3、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为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县政府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按照一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分工。
    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广“放心菜”工程;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林业部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林产食品开发利用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水务部门负责初级水产品环节和水产种苗的监管;推进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有机水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水产养殖行业监管;组织实施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卫生监管。负责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查处生产领域中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并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对食品及其添加剂、包装物等标准实施监管。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核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资格,实施食品市场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查处流通领域中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实施食品商标标识、包装标注、广告宣传监督管理;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做好“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组织实施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组织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承担食品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预警系统;在食品消费环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中的医疗救助。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及发布工作。
    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维护执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经贸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和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扶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更新改进生产条件、更新设备设施。做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建设工作。
    供销部门负责供销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和农资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环保部门负责食品相关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隐患治理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
    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将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核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及审批重大建设项目。
    科技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科技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提出食品安全科技攻关项目并组织攻关。
    财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
法制部门负责组织研究起草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监察部门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宣传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教育工作,准确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状况,积极开展舆论监督。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整治
    5、着力强化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等源头环节的整治。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源头管理,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切实保证产地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市场准入,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6、切实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力度。
    今年要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其余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经贸、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制订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实施方案。通过整顿,关闭一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扶持一批生产标准化、流通规范化的名优企业。
    7、大力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继续推行商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利益。加大对城乡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环节和酒类、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对儿童食品的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理,并实行追踪检查。
    8、认真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快推进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尤其是小餐馆、个体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
    9、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犯罪案件。要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凡是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要集中力量及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以起到震慑作用。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区域和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注意深挖和查办食品违法犯罪案件背后有关政府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由质量技监部门会同农业、林业、水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制订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并抓紧实施。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整合检测资源,严格资质审核,完善检验检测体系,由质量技监部门会同发展计划、经贸、卫生、农业、林业、水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监管部门研究提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具体意见。
    11、大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农业、林业、水务、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从2005年起,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12、以保障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快建立现代流通网。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为重点,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基层流通网络体系,促进城乡商贸一体化,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13、着力构建监管责任网。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平安浦江”的考核体系当中,认真制订本地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演练。切实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负具体责任。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4、努力健全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县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并做好监督员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加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5、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新闻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增加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刊(播)力度。
    五、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1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检等经费。要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17、积极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编制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省、市的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确保我县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顺利通过金华市级考核验收。
    县政府责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实现我县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OO五年五月十七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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