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目前,覆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的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联网、测试和人员培训工作已基本完成,县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开通使用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为积极推动我县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机关部门内部,开展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传输电子公文试运行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公文的内容
电子公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各类正式公文、会议通知、简报等,转发的省市政府等上级部门文件,以及各单位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类公文、信息等。在办公业务网上传输的各类文件资料必须是非涉密件,涉密内容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作目标
开展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传输电子公文试运行工作,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从2005年7月1日起,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各类正式公文、会议通知、简报等,采取网上电子公文传输和纸质文件同步分发的双轨制运行;2006年元月1日起,会议通知、政务信息等停发纸质文件,只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上发布和接收;待条件成熟后,除不宜通过电子公文发布的公文外,其他公文逐步取消纸质文件,只印发少量用于存档的纸质文件。同时,各单位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类公文、信息件等上报纸质文件时,必须同时在网上报送电子公文,待条件成熟后,停止一切纸质文件的接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网上办公既是基层对机关部门提高办公效率的要求,也是机关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服务创新的体现,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机关各部门都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实施网上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指定1-2名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负责电子公文的收发工作,实行A、B岗工作制。各联网单位必须及时配置专门用于电子公文收发的电脑、激光打印机等设备,确保全县实施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切实加强对电子公文的学习和运用,确保政令畅通。网上传输的电子公文同纸质公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单位专门人员要保证至少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上网2次(上午和下午上班、临下班前各开机一次),不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各单位在接收到电子公文后,要及时打印、装订、附签,并按正常办文程序送阅或审签。对接收到的电子公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也不得作任何增删、修改,严禁伪造或变造电子公文。对收到的会议通知,要及时发送“回执”。县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收发电子公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执行电子公文不及时而造成政令不畅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县机关办公网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技术支持。实施电子公文传输技术要求强,县政府信息中心要认真做好电子政务应用平台的程序开发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保证各联网单位线路畅通,并及时解决各单位在应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故尚未与县机关办公业务联网的单位须及时与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或采用电话拨号方式连接到县机关办公业务专网,拨入电话为4119415。
(四)加强管理,保证电子公文安全运转。为保证电子公文网上安全、有序实施,各联网单位务必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上电子公文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员工作规则、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电子收发公文的每一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严禁在办公网上发布任何涉密公文或信息,发现任何安全漏洞或隐患,应及时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报告(电话:4112536),并迅速解决,及时清除网络中出现的计算机病毒。要加强对网络设施的管理,防止非专业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或人为故障。
二OO五年七月六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目前,覆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的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联网、测试和人员培训工作已基本完成,县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开通使用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为积极推动我县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机关部门内部,开展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传输电子公文试运行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公文的内容
电子公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各类正式公文、会议通知、简报等,转发的省市政府等上级部门文件,以及各单位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类公文、信息等。在办公业务网上传输的各类文件资料必须是非涉密件,涉密内容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作目标
开展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传输电子公文试运行工作,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从2005年7月1日起,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各类正式公文、会议通知、简报等,采取网上电子公文传输和纸质文件同步分发的双轨制运行;2006年元月1日起,会议通知、政务信息等停发纸质文件,只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上发布和接收;待条件成熟后,除不宜通过电子公文发布的公文外,其他公文逐步取消纸质文件,只印发少量用于存档的纸质文件。同时,各单位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类公文、信息件等上报纸质文件时,必须同时在网上报送电子公文,待条件成熟后,停止一切纸质文件的接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网上办公既是基层对机关部门提高办公效率的要求,也是机关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服务创新的体现,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机关各部门都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实施网上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指定1-2名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负责电子公文的收发工作,实行A、B岗工作制。各联网单位必须及时配置专门用于电子公文收发的电脑、激光打印机等设备,确保全县实施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切实加强对电子公文的学习和运用,确保政令畅通。网上传输的电子公文同纸质公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单位专门人员要保证至少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上网2次(上午和下午上班、临下班前各开机一次),不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各单位在接收到电子公文后,要及时打印、装订、附签,并按正常办文程序送阅或审签。对接收到的电子公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也不得作任何增删、修改,严禁伪造或变造电子公文。对收到的会议通知,要及时发送“回执”。县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收发电子公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执行电子公文不及时而造成政令不畅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县机关办公网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技术支持。实施电子公文传输技术要求强,县政府信息中心要认真做好电子政务应用平台的程序开发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保证各联网单位线路畅通,并及时解决各单位在应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故尚未与县机关办公业务联网的单位须及时与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或采用电话拨号方式连接到县机关办公业务专网,拨入电话为4119415。
(四)加强管理,保证电子公文安全运转。为保证电子公文网上安全、有序实施,各联网单位务必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上电子公文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员工作规则、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电子收发公文的每一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严禁在办公网上发布任何涉密公文或信息,发现任何安全漏洞或隐患,应及时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报告(电话:4112536),并迅速解决,及时清除网络中出现的计算机病毒。要加强对网络设施的管理,防止非专业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或人为故障。
二OO五年七月六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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