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浦发〔2005〕26号《关于要求审批浦江县旧城改造城北月亮里区块拆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旧城改造城北月亮里区块拆迁安置工程项目。
二、同意项目实施规模,拆迁建筑占地面积3912m²,拆迁总建筑面积17100 m²,新安置区总用地面积22740m²,安置区新建建筑面积20520m²,项目总投资2625.78万元,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征用地块出让解决,拆迁补偿形式为产权调换。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办理项目立项的有关手续,县旧城改造指挥部要按照项目建议书的规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我县今年旧城改造任务。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你局浦发〔2005〕26号《关于要求审批浦江县旧城改造城北月亮里区块拆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旧城改造城北月亮里区块拆迁安置工程项目。
二、同意项目实施规模,拆迁建筑占地面积3912m²,拆迁总建筑面积17100 m²,新安置区总用地面积22740m²,安置区新建建筑面积20520m²,项目总投资2625.78万元,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征用地块出让解决,拆迁补偿形式为产权调换。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办理项目立项的有关手续,县旧城改造指挥部要按照项目建议书的规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我县今年旧城改造任务。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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