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土字〔B2005〕第10785号批文,郑宅镇外来职工住宅中心项目座落于郑宅镇冷水村毛泉共1.0005公顷土地,2006年2月17日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冷水村田、南至工业大道、西至冷水村田、北至冷水村田。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