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土字〔B2005〕第10785号批文,浦江中学体育馆项目座落于浦江县浦南街道石埠村浦中新地西侧共0.401公顷土地,2006年2月17日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开发用途为体育用地。四至范围:东至浦中科技馆、南至无名溪、西至平七路、北至平安锁厂。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